2013年,正安法院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审判执行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塑造干警新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赢得了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在二〇一三年度全省政法委法院系统满意度测评中获得全省排名第十六、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一是坚持在案件质量上树立精品意识。坚持把强化审判管理作为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按照三大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去准确立案,做到立得准、判得好、执得结;按照“四级把关”(庭长、庭务会、分管院长、审委会)和“多方会诊”制(人大内司委、信访局、基层组织等单位)的要求去慎重判决,更加慎重立案和判决。坚持在法律文书制作、核对、签发、打印等环节中落实到人、强化责任,保证裁判文书质量;在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参审范围上重下功夫,提高案件陪审率;在重大疑难复杂拟判决或强制执行的案件中注重细节,认真做好评估和审签工作;在干警素质上强化激励,扎实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记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选活动,更加注重监督和效果,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703件,案件总数比去年上升了13.67%;审(执)结2690件,未结13件均因中止、公告、举证期限未到,全年结案率为99.52%、与去年同比上升了0.1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为97.47%、二审维持率为87.5%;全年无立案变更案件。
二是坚持在审执效率上树立法治意识。坚持疑难案件的审理院长与分管领导都阅卷指导,重大执行案件院长直接带队执行,做到领导带头示范办案;通过查封财产、冻结存款、电视曝光、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重视案件执行。坚持从交通工具、电脑配置、办公场所、办案经费、人员及住宿等方面支持巡回法庭建设,利用“便民服务牌”、“上门立案”、“预约开庭”等形式,方便群众咨询及诉讼。坚持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外,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做到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工作效率;健全舆情检测、报送及责任机制,坚持在关键时期、紧急事项中做到“无事报平安、有事及时报”,把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更好地维护地方稳定与群众利益。全年司法拘留11人,查封财产4809万元,冻结银行存款513万元;受理执行案件493件、结案率100%,执行标的5828万元,执结到位标的5685万元,执行到位率97.54%;民事案件审结1901件,简易程序审结1631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85.8%;党组成员带头办理案件18件。
三是坚持在司法效果上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运用本院“5352”调解法、“433”调解机制,加大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案件调解力度;通过配置物质装备,摆放告知信息,健全规章制度,配强窗口人力队伍、编发《信访信息通报》等工作措施,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方便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参与企业改制、旧城改造、重点工程项目等涉及的法律法规适用问题的决策研究,利用“专业合议庭”、“联企法官”等有效形式加强与企业联系,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咨询、评估风险及处理纠纷;坚持在外网上开设法院工作宣传栏,推行生效裁判文书公开、审判信息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并及时向省市法院、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媒体报送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全年审结民事案件1901件调撤1545件,调撤率为81.57%;审结21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处理17件,调解率80.95%;执结493件中和解执行了418件,执行和解率84.79%;全年未发生因办案和工作原因引起的上访和其他不良影响,保持了本院10年无涉诉上访案件的业绩。
四是坚持在法院形象上树立人本意识。坚持抓好慎微、慎欲、慎独、慎权“四慎”教育活动,抓好“十破十立,加速正安崛起”、“能力提升年”、“321读书讲坛”等主题活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表率好、改革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心一致的政法干警队伍,做到文明执法、公正司法。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对医患纠纷、农民工工资、赡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审批手续,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邀请干部群众、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利用法院网站逐步实施裁判文书上网,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阳光审判”;主动接受监督,做到重要活动、重大事项或疑难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员、监督员参与、旁听或列席审委会,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全年减免缓诉讼费135877元,涉及158件案件,向生活确有困难的11名执行申请人提供司法求助金9万元;全院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